问:姜堰区养老服务人才补贴或奖励有哪些?如何申请?标准是多少?
答:姜堰区养老服务人才补贴包括养老护理员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等级补贴、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养老护理员入职奖励、养老护理员竞赛奖励等。具体申请条件、补贴标准如下:
1.养老护理员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等级补贴
(1)补贴条件
本区范围内取得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高级、中级、初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在岗护理人员。
(2)补贴标准
按照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资格,分别给予副主任养老护理师、主管养老护理师、养老护理师5000元/人、4000元/人、1000元/人的一次性职业资格补贴。按照技师、高级、中级、初级职业技能等级,分别给予养老护理员3000元/人、2000元/人、1000元/人、500元/人的一次性职业资格补贴(健康照护老人专项能力证书享受养老护理员初级技能证书同等待遇)。以上补贴同一对象只享受一次,若取得更高级别职业资格证,可按照等级差额补差。
2.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
(1)补贴条件
在本区养老机构从事一线老年人护理服务的40周岁以下的持有养老护理专业技术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岗护理人员。
(2)补贴标准
给予一线养老护理员每个月500元/人的岗位补贴。
3.养老护理员入职奖励
(1)奖励对象
在本区范围内连续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满5年且在岗的本科及以上、大专及中专院校养老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
(2)奖励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本科及以上、大专及中专院校养老护理及相关专业毕业生,分别给予15000元、10000元、8000元的一次性入职奖励。
4.养老护理员竞赛奖励
(1)奖励对象
本区范围内参加国家、省、泰州、姜堰区级养老护理员竞赛中获奖的养老护理员。
(2)奖励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在国家级养老护理员竞赛中获奖的,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5万元、4万元、3万元的一次性竞赛奖励;在省级养老护理员竞赛中获奖的,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1万元的一次性竞赛奖励;在泰州市级养老护理员竞赛中获奖的,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0.5万元、0.4万元、0.3万元的一次性竞赛奖励;在姜堰区级养老护理员竞赛中获奖的,一、二、三等奖分别给予0.3万元、0.2万元、0.1万元的一次性竞赛奖励。同一对象根据本年度获得的最高层级荣誉,领取一次性奖励,不重复计发(人社、总工会等部门组织的养老护理员竞赛奖励低于此标准的,按差额给予补足,不重复享受)。